首页 > 发展新党员工作制度
发展新党员工作制度
作者:xcjxys 2016-12-29 09:16:23       字体大小:[ ][ ][ ]

1、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,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,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,每年至少发展一名党员,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支部,支部书记必须向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。

2、支部保持3—5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,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,增加他们的基础知识,并分配一定工作,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。

3、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,要使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,树立共产主义思想,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,在市场经济中锻炼成长,奋发向上,尽快成熟。

4、严格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按党章规定,做好接受新党员的工作。

5、贯彻落实《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发展党员中实行培训制、票决制、公示制、责任制的意见》和县委组织部《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民主测评制、全程公示制、双重审查制、考察写实和分类征求意见制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严格程序、规范运作,严把质量。